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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法律硕士招生政策

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初试日期:1月22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教育部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基础要求:法学一级学科下,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点,并至少有1届毕业生。
  二、师资要求:J.M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教师授课,并且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教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一定比例;J.M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法律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司法实际部门的资深法律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三、教学要求: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专用J.M案例教室和案例讨论室;50%以上的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有足够数量的J.M专业图书资料;能为J.M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以及使用计算机的条件。
  四、办学体制:必须成立专门的J.M教学管理机构,整合全校教学资源;与法律实际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J.M教育特点;建立较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组织等方面有能够保证J.M教育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编辑:本站编辑┊来源:中国法律硕士网┊2006-05-25】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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