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出我国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2008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通知指出,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就业工作任务更为艰巨。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有关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招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高校毕业生收取费用。加快完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通知特别要求高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